專訪馮慶善:運用完整性管理理念管控好管道高后果區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 時間:2018-8-6 閱讀:
編者按:管道高后果區問題關系到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是三年隱患整治攻堅戰尚未完全攻克的堡壘。2017年12月13日,國家安監總局等八部門下發《關于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后果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表明了加強高后果區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本刊主編朱行之(Z)就如何管控管道高后果區,促進管道公共安全水平提升等相關問題采訪了中國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中心主任、國標《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第一起草人馮慶善博士(F)。
馮慶善(左)與朱行之
Z:近年來國內外管道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給我們的安全管理帶來了哪些啟示和挑戰?
F:在國外,災難性油氣管道事故通常會促進更嚴厲的立法與監管。例如美國,非常重視管道安全立法。1968年首次出臺了與管道安全有關的法案《管道安全法》,1999 年華盛頓州Bellingham 成品油管道爆炸事故和2000 年新墨西哥州Carlsbad 天然氣管道爆炸事故促成了2002年《管道安全改進法案》,其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各管道運營公司必須在高后果區開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將防止第三方挖掘損壞管道的程序提升到聯邦一級水平。2006 年阿拉斯加Prudhoe Bay 油田原油管道泄漏事故促使美國將環境敏感地區的低應力危險液體管道納入了聯邦規章的監管范圍。
在國內,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管道事故,加深了政府、公眾等對管道安全問題的認知和重視。管道管理者也在不斷思考,充分挖掘事故價值,持續改進管理缺陷,提升相關技術水平。管道管理逐漸由被動的應對管理,發展到主動的風險預防式管道完整性管理,效果顯著。但同時也應看到,在標準、法規、管理體制等多方面還不能滿足管道發展、政府和公眾對管道安全的要求,有待進一步改進與完善。
就事故而言,其本身蘊藏著巨大的預警價值,全面、系統、詳盡地分析事故可以促進管理的提升,對行業發展方向、管理模式、安全立法等產生重大影響。
Z:為什么說管道完整性管理是一種預防為主的管理模式?它和傳統管理的區別在哪里?
F: 管道完整性管理不是與生俱來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是為應對管道事故、減少管道缺陷、提高管道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斷發展和完善形成的管理模式。該模式在2000年左右通過API/ASME(美國石油學會/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標準得以確定,2002年《管道安全改進法案》明確了其地位和實施要求[2002年美國總統布什簽署《管道安全改進法案》,更多采用這一名稱 《管道安全促進法》是翻譯不同,且前文提到改進法案,同一年只有這一個法案簽署 傾向于用前一名稱 ]。
傳統管理是一種被動的應對管理,是一種老的作法,是從事故到事故的管理。是在發生事故后,根據事故的原因進行管道的安全檢查,制定應對計劃或者直接改進管理措施,使得此類事故不再發生。并且囿于此類改進通常有針對性和時效性,不能適應其他類型的事故,而很難在管理上持續更新改進。加之被動查找事故原因有一定的局限性,無法全面識別和確定造成事故的風險因素,導致隨時都有發生其他事故的可能性,處于被動應對的局面。
而完整性管理是一種主動預防的管理模式,是一種無事故哲學。這種模式在管道運營時就開展系統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因素,有針對性的進行隱患排查和治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同時開展周期性審查,制定改進計劃,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消減常態化, 以保障管道始終處于無事故狀態。
傳統管理經、與管道完整性管理兩者之間并沒有清晰的界限,也可以認為管道完整性管理是傳統管理的高級階段。
Z:我國管道高后果區管理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加強管控?
F:近幾年,國內管道沿線高后果區管段有不斷增長的趨勢。對高后果區的監管居于政府和企業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大部分管道公司加強了高后果區管理,如開展專項整治,建立警企聯防、企地協防制度等。
但是高后果區管理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一是對高后果區的概念和識別方法理解不準確,造成高后果區識別過大或過小,甚至不能有效識別出高后果區。二是高后果區管理措施缺乏針對性,僅僅通過加強巡線等手段,不能滿足對高后果區的管控需求。三是對高后果區和高風險區的概念存在混淆,認為高后果區就是高風險區域,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偏差。
首先,應加強高后果區識別。主要以《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GB 32167―2015)為依據,該規范第6章給出了油氣管道高后果區識別準則、高后果區管理和報告編制的相關要求。高后果區識別方式包括現場識別和基于GIS識別,主要以現場識別為主;贕IS開展高后果區識別因涉及到管道中心線數據保密等原因,實施范圍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基于GIS識別管道高后果區,確定高后果區管道潛在影響區域是發展趨勢。
其次,做好高后果區管理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根據高后果區類型和等級,形成具針對性的防控體系。例如對于環境敏感類高后果區,在線路巡護、檢測監測、應急預案、應急物資等方面應達到規定的最低要求。
(2)高后果區風險評價應更具針對性。目前中國石油管道企業在風險評價工作中采用全線評價的方式,建議對于高后果區應進一步開展詳細評價,對各個高后果區管段形成風險評價結果,以有效識別高后果區危害因素,有針對性地控制高后果區風險。
(3)管道內檢測、外檢測工作應進一步和高后果區管理相結合,區分高后果區的類型,優先安排高后果區段的管道檢測,并通過縮短檢測周期、提高檢測精度等方式加強高后果區的風險管控。
管道高后果區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對管道運行者來說,在設計階段要通過優化盡量規避高后果區;在運行期將高后果區作為重點管段加強監控,增加風險預控措施等。政府主管部門也要盡量減少在管道附近興建重要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避免產生新的高后果區。
Z:關于地區等級劃分,目前國際上和我國統一定為中心線兩側各200 米,這是否考慮了管徑、壓力等因素?
F:《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1―2015)規定:沿管道中心線兩側各200 米范圍內,任意劃分成長度2 千米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戶數的若干段,按劃定地段內的戶數劃分為四個等級。中心線兩側各200 米這個數值,是在20世紀70年代為確定安全防火間距,選取了當時比較典型的輸氣管道(管徑762 mm、壓力6.9 MPa)數據,采用管道潛在影響半徑經驗公式計算得出。雖然現今已有了更大口徑、更高壓力的管道,但是地區等級劃分的中心線兩側各200 米規定沿用至今。
由于管道的壓力和管徑大小決定了天然氣泄漏后的影響半徑,所以在GB 32167中參照相關標準和法規,增加了潛在影響半徑的計算,并要求識別潛在影響區域,這對于切實保障識別高后果區域非常重要。
Z:GB 50251和GB50253規定管道與建筑物、構筑物距離為不少于5 米,這對維護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會產生哪些影響?應該如何完善?
F:對于石油等液體管道泄漏后影響的范圍,主要考慮的是在地面和地下流淌的去向及在密閉空間內相對較長時間的擴散,比如下水道等決定了影響的范圍。并且由于石油氣味、可見、燃燒和爆炸特性等與天然氣具有一定的差異,因此管道事故后的影響范圍差異很大,但可以肯定的說5 米的范圍是不夠的。
國內外的多次天然氣管道泄漏燃爆事故表明,天然氣泄漏燃爆其沖擊波及熱輻射的影響范圍較大,通過對事故的真實影響范圍分析后發現大口徑天然氣管道的爆炸燃燒影響范圍均在數百米以上,大于潛在影響半徑(PIR)的計算值。
在《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1—2015)標準的條文解釋里談到了輸氣管道建設中的安全保證的兩種指導思想:一是控制管道自身的安全性,如美國、加拿大等,用控制管道的強度和結構安全來確保管道系統的安全,從而為管道周圍公眾、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提供安全保證;二是控制安全距離,如俄羅斯,他們雖對管道系統強度有一定要求,但主要是控制管道與周圍建構筑物的距離,以此為周圍建構筑物提供安全保證。
因此對于大口徑天然氣管道,在設計和運行的時候,僅考慮管道中心線兩側各200米范圍,不結合管徑、壓力等因素綜合考慮,是不合理的,如果僅考慮5米的保護范圍,更遠遠滿足不了管道安全保護的需要。因此,部分地廣人稀的國家,嚴格要求管道兩側的安全距離,而有的國家則通過設定與管道不同距離的風險可接受等級來控制。當前,對于我國的管道現狀,建議運營企業在制定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要充分考慮管道泄漏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同時在現場處置時,要適當加大人員疏散和應急處置區域。
GB50251―2015規定管道與建構筑物距離為不少于5米,這個5 米不是管道與建構筑物的安全間距,而是為了維護管廊帶,考慮到維修和搶險等因素提出的。為了保障公共安全,既需要滿足通行帶的最低要求,也要兼顧管道事故后的影響范圍,降低管道事故對周邊環境、財產的影響。
隨著我國大口徑、高壓力管道建設比例增大,建議管道建設單位提升設計理念,實施完整性管理,科學設計人口密集地區的管徑和壓力。運營單位及時開展管道內外檢測和完整性評價,加強管道自身安全。政府部門應該完善管道周邊土地管理和建設規劃,妥善處理地方經濟發展和管道保護的關系。建議大家從技術和標準上不要討論所謂的“安全距離”,應該討論的是不同距離的風險,建立這個概念更容易使得各方理解,避免走入死胡同。
2017年12月13日,國家安監總局等八部門下發《關于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后果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高后果區的管理提出了詳盡的要求,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但是抓住了重點。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障管道的安全不僅是管道企業的事,也是全社會的事,希望管道設計建設不要因為投資等各種因素,使管道經過人口密集等高后果區。社會各界都能夠認識到管道周邊無序建設對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產生的不良影響,以及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和后續治理的高額投入。
Z:國外管道安全監管模式和國內相比有哪些不同?我們應如何借鑒?
F:歐美發達國家在管道監管方面法規明確,配套技術標準比較完備。政府作為管道運行安全的監管者,頒布管道運營者所應達到的技術標準。各管道公司都設有專門的管道完整性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并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備,接受政府的監管,推動本質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
美國管道管理由聯邦和各州合作監管,形成了部門分工明確、權責明晰、政企溝通協調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從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氣管道的規劃、項目選址、路由許可、安全監管、日常運行維護、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廢棄等各方面,均有明確的部門負責。其中,聯邦法規要求各州建立國家管道統一呼叫中心811電話系統(one-call),并向國家響應中心(NRC)上報各類管道及其周邊異常事件;管道安全辦公室(OPS)建立了國家地理系統(NPMS),為管道監管、應急處置等提供決策支持;管道運營商定期向管道安全辦公室(OPS)上報管道安全運行狀況,并接受其安全監督。
當前,管道的發展給我國政府監管帶來新的挑戰,亟待探索構建高效、和諧的管道監管模式,而國外的監管模式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發。2016年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下發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具有里程碑意義,將有助于提升政府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國家安監總局已建成全國油氣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可以在信息查詢、應急搶險、預防施工挖掘損壞管道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建議加快推廣應用,逐步構建我國管道保護信息化防控體系。
簡介:馮慶善, 1974年生,材料學博士,中國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中心主任 ,中石油集團公司高級技術專家,2014年孫越琦青年科技獎獲得者,2015年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ISO/TC67/SC2/19345《管道完整性管理標準》負責人,第21工作組國際召集人。美國(國際)腐蝕工程師協會NACE TM0215《防腐層耐劃傷測試方法》標準編寫委員會主席。國家標準GB32167 《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第一編寫人,項目負責人。
負責的管道完整性管理和在役管道檢測、評價和修復技術等技術成果分別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2012年全球管道獎、安監總局一等獎和集團公司科技進步一等獎等。所主持的國際標準編寫工作得到較多發達國家的認可和支持。作為項目經理負責開展了《在役管道螺旋焊縫缺陷三軸高清漏磁檢測與評價技術研究》,解決了老管道焊縫缺陷的檢測難題,2012年獲得ASME 2012全球管道獎。作為公司內檢測業務的主要負責人,已經完成了約萬公里的檢測,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形成了管道公司的管道內檢測規章及做法,每年檢測評價出大量的缺陷,避免了較多事故,效果顯著。
組織提出了管道環焊縫缺陷檢測技術研究,在美國管道研究協會(PRCI)獲得立項,代表了當前國際上最前沿的技術研究水平。
申報并獲得國際標準組織(ISO)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立項,負責該標準的編寫工作,并被ISO任命為TC67/SC2第21工作組召集人。該標準是第一個由中國負責的油氣管道ISO標準,也是第一個由中國人負責的油氣管道工作組。負責起草并發布的美國(國際)腐蝕工程師協會(NACE)標準1項,是第一個由中國負責編寫的標準。
《管道保護》2018年第1期(總第38期)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