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期:從武漢“戰疫”看管道高后果區應急管理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朱行之 時間:2020-3-16 閱讀:
甘肅省管道保護協會
這次武漢暴發波及全國的新冠肺炎疫情,從早期的風險管理到災難應急處置再到后期危機治理,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課。其教訓和經驗對于做好管道高后果區應急管理工作不無裨益。
要做到信息公開。這次疫情一開始由于地方政府對信息處置不當,以致錯失應對的最佳時機,教訓十分慘痛。管道高后果區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其重要信息應當由相關利益方共享。但長期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對管道相關信息設防過嚴,如管道地理坐標、事故影響半徑、事故危害后果以及管道失效數據等等,大都不對外公開。我國第一個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建成數年也因數據保密問題,至今無法發揮作用。一些管道企業建設選線時為了減少阻力,不能如實向公眾告知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投產后出于防止占壓和破壞,又一邊倒地宣傳管道失效的危害性,給管道管理的公信力帶來了嚴重損害。歐美國家從1970年代就建立和啟用了管道失效數據庫和管道地圖系統、“811”呼叫系統等公眾服務平臺,實現了管道位置、風險、開挖活動等信息的共享。事實證明,實行信息公開可以推動政府相關部門和管道企業的對接合作,提高公眾安全防范意識,有效預防施工挖掘等活動對管道的傷害。
要完善管理體制。在現行體制下,多個部門、多項職能的聯動和協作必不可少,但更需要強有力的、具有專業素質的部門統一指揮、綜合協調。 2013年發生的青島“11·22”原油管道泄漏爆炸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教訓之一,就是缺少一個專業部門來承擔從風險管理到應急處置、再到危機治理的全過程管理責任。令人擔憂的是,當前一些地方的管道高后果區風險有不斷增加的趨勢,但政府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兩個最重要的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和管道保護主管部門之間沒有很好形成合力。事故應急演練本是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的一項重要工作,但一些地方政府要求由發改能源部門牽頭,演練并非“演戲”,真要發生事故,非專業部門恐難擔此重任。
要制定應急管理標準。現有標準主要是針對管道事故的救援和應急處置,應上溯到源頭進行風險管控,并向后端的危機治理延伸。如制定管道周邊土地利用標準、人口密集場所與管道的安全距離標準和信息公開標準等,通過采取預防、消減等措施化解風險,盡可能減輕事故帶來的不良影響。事故發生后要實施高效的應急處置和救援,防止其進一步向危機演化。一旦應急處置不能解決問題,應立即轉為危機治理,盡快消除危害。
這次疫情應對中的教訓,對我們是重大警示:管道失效雖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果發生在管道高后果區,往往會釀成公共安全事件。我們應該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將管道高后果區應急管理提升為公共安全治理。以國家管網公司成立為契機,認真反思和改進管道高后果區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標準體系,提升管道風險防范能力和國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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